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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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徵才單位
機構名稱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電話
03-8227171分機382、383
傳真
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負責人
陳加富處長
聯絡人
楊雅晴
聯絡人Email
sc3155@hl.gov.tw
機構性質
身心障礙者服務
服務項目
個案輔導
求才期限
2025/05/23
工作區域
東部及外島
提供職位
約聘專業人員
性質
正職
需要人數
5
工作內容
一、工作地點:
(一)中區2名職缺:花蓮縣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花蓮縣鳳林鎮中華路2號2樓)
(二)南區3名職缺:花蓮縣南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花蓮縣玉里鎮永昌里莊敬路8號3樓)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個案服務。
(二)方案規劃及相關交辦事項。
待遇
薪距 :40,001~45,000
福利服務
一、薪資待遇
(一)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或醫事等相關科系學士學歷者,自6等296薪點(41,528元)起薪進用,並得敘至7等392薪點(54,997元)。
(二)符合上開資格且具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自6等312薪點(43,773元)起薪進用並得敘至7等392薪點。
(三)領有上開科系相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考試及格證書者,如社會工作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護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心理師等者,自6等312薪點(43,773元)起薪進用並得敘至7等424薪點(59,487元)。
(四)薪點折合率 140.3 元,若薪點折合率於年度中修正,則依修正後折合之酬金發放。
(五)每月另有風險工作費700元。
二、可申請國民旅遊卡補助
人事經費來源
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計畫
專業背景
有社工師執照,有社工師證書,具社工師考試資格,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雇用條件
一、學經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或醫事等相關科系學士學歷。
(二)符合上開資格且具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三)領有上開科系相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考試及格證書者,如社會工作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護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心理師等。
二、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有獨立作業、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等能力,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且具社福相關經驗者為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五、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楊雅晴收」。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身心障礙服務中心約聘專業人員」及聯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一)履歷表
(二)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應屆生於畢業後補交)
(四)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五)自傳
六、相關表件請上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網站查詢https://sa.hl.gov.tw/Detail_sp/ad3cfb3437b049ae87622d73e22e691a
填表人
楊雅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