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社團法人高雄市復樂關懷協會
07-8418441
高雄市小港區港順街54號5樓
陳俊銘
陳俊銘
chentai.psyreh@msa.hinet.net
身心障礙者服務
支持性就業服務
2024/11/30
南部
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員
正職
1
本案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委辦之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案。
1.協助計劃案營運事務、SOP擬定及執行。
2.支持性就業者就業安置輔導計畫撰寫及執行紀錄。
3.協助處理行政業務與核銷。
4.公文案件處理、對外溝通及聯絡。
5.個案職場訪視及參加各項就業博覽會。
6.其他交辦事項。
薪距 :35,001~40,000
本計劃案之薪資待遇及福利悉依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之委辦計劃案之契約規範執行,另本會視工作表現及績效給予獎勵加給。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計畫補助款。
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依「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 七條第一項規定,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 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2.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 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勞工關係、企業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 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歡迎對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有興趣之應屆畢業生投遞履歷。
陳俊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