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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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徵才單位
機構名稱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電話
03-3322111分機115
傳真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6樓
負責人
王秀珍
聯絡人
吳小姐
聯絡人Email
10014548@mail.tycg.gov.tw
機構性質
老人服務,兒童/青少年服務,身心障礙者服務,婦女服務,綜合性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
服務項目
個案輔導,家庭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
求才期限
2024/05/27
工作區域
北部
提供職位
聘用社會工作員(非保護性)
性質
正職
需要人數
1
工作內容
1、辦理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業務90%。
2、其他交辦事項10%。
待遇
薪距 :35,001~40,000
福利服務
待遇:6等1階(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元,月薪新臺幣39,284元。
聯絡方式:
1、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3年05月27日(星期一)止,請郵寄(以應徵資料於5月27日寄達本中心為準)或親送本中心人事室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甄選聘用社會工作員(綜規組)」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應附證件:(1)簡歷表(如附件,自傳需親自簽名)、(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社工師證照影本(無則免付)、(5)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服務證明須含工作內容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6)切結書及申請調閱素行同意書(至家防中心網站\徵才訊息下載,確認無「保護性社工人員資格要件及職務範疇認定基準」第7點規定不得擔任保護性社工人員之情事),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3、附註:
(1)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2)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3)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人事經費來源
中央補助及市庫自籌。
專業背景
有社工師執照,有社工師證書,具社工師考試資格,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雇用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
填表人
邱瓊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