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3-3322111分機115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6樓
王秀珍
吳小姐
10014548@mail.tycg.gov.tw
老人服務,兒童/青少年服務,身心障礙者服務,婦女服務,綜合性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
個案輔導,家庭服務,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業務
2024/06/13
北部
聘用社會工作員
正職
8
1、保護性個案直接服務、集中受理通報與派案中心工作。(從事比重較低、性質較單純之保護性工作,任用滿一年後視表現調整待遇及業務內容)
2、其他交辦事項。
薪距 :40,001~45,000
1、待遇:
(1)本職缺為113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新增職缺,人員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依計畫辦理。
(2)月薪41,528元(6等2階),任用滿1年表現優良者再以月薪44,896元(6等3階)支薪。
2、應徵時間:本職缺為分批招募,預計正取8名,備取16名(1)第一次招募自113年5月9日收件至113年5月27日止(2)第二次招募自113年5月28日收件至113年6月11日止(3)第三次招募自113年6月12日收件至113年6月25日止。
3、郵寄或親送本中心人事室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甄選聘用社會工作員(應屆畢業)」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4、錄取人員至遲應於113年8月5日前補繳畢業證書及112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辦理報到起薪,未於期限內補繳畢業證書者取消正取資格,由領有畢業證書之備取人員遞補。
5、應附證件:(1)簡歷表(如附件,自傳需親自簽名)、(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 歷年成績單(112學年度第2學期除外),實習證明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4)切結書及申請調閱素行同意書(至家防中心網站\徵才訊息下載,確認無「保護性社工人員資格要件及職務範疇認定基準」第7點規定不得擔任保護性社工人員之情事),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6、附註:
(1)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2)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正取8名,備取16名,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3)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中央補助及市庫自籌。
具社工師考試資格,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國內外大學以上之應屆畢業生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限於113年6月畢業且即將修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學分及實習,尚待就讀學校完成行政程序即可核發畢業證書者)
邱瓊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