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台北市自閉症家長協會(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委託方案)
02-2595-3937#12
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四段115號
林基德理事長
方若嘉專員
tpaadvsa@gmail.com
家暴通報案件處遇
家暴通報案件處遇
2024/04/30
北部
家庭暴力通報案件追蹤及資料建置人員
兼職
2
【工作說明】
1. 工作時間
(1) 不論平假日自由排班,或配合家防中心專線組人力需求。
(2) 排班數:每週至少2個時段,或每月至少8個時段。
(3) 時段:早(8:30-12:00)、午(13:30-17:30)、晚(18:00-21:30)。

2. 工作地點: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

3. 勞雇型態:受雇於台北市自閉症家長協會,擔任臺北市家防中心專線組委託方案之長期兼職社工。

4. 工作內容
(1) 建檔:通報表資料登打、取號與歸檔,並登載相關資料庫和清冊。
(2) 追案:電話追蹤家暴通報案件,會談時提供被害人評估處遇及派案轉介服務。登錄個案清冊和工作統計表,撰寫個案服務紀錄與歸檔。


【訓練制度】
1. 職前訓練:主要安排於平日上班時段較佳,或另協調晚間/假日。
(1) 實體課程:各類案件辨識與評估重點、資訊系統操作等(課程+旁聽見習約15小時,在家防中心進行)。
※完成「資訊系統操作」訓練後,即可開始排班執行建檔工作,並陸續完成追案訓練。
(2) 數位課程:資訊安全及個資保護、社工人身安全。
(3) 試追(時間視實際情形)。
※試追期間處理的案件,若督導評估處遇合格,按件數給薪。

2. 在職訓練:不定期個督、團督、業務相關教育訓練。
※應接受家防中心督導及參加業務相關在職訓練每年至少8小時(依在職時間比例計算),其中應包含社工人身安全課程2小時及性別平等相關課程1小時。

【薪資計算】
採「論件計酬、月領制」,薪資扣除勞健保勞工自身負擔金額後發放。
1.家庭暴力通報案件追蹤(追案)
(1) 追蹤後評估可結案或開案轉介後續單位處理:每案174元。
(2) 案件經三次聯繫未果,須再追蹤或等待三日:每案58元。

2.家庭暴力通報案件資料建置(建檔)
(1) 電子通報表:每件22元。
(2) 紙本通報表:每件45元。
(3) 其他表件:每件12元。

※下方欄位月薪11,100元係指到職後首三個月的勞保投保薪資最低級距,非指實際支領薪資※
月薪:11100
*福利服務
1.24小時團體傷害保險。
2.佳節禮品及年末員工尾牙。
3.本會及家防中心完整職前訓練和督導制度,並提供各類教育訓練資源。
4.參與由本會主辦之團督或教育訓練,可依基本時薪支領出席津貼。
*人事經費來源
由臺北市家防中心編列預算支應。
有社工師執照,有社工師證書,具社工師考試資格,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學經歷要求】
1.領有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或心理相關科、系、組、所畢業證書。
2.具備操作 Microsoft Office 文書作業系統之能力。
3.善溝通、協調,積極且主動回報工作狀況。
4.如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條第1項各款所定情事,或經家防中心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查悉加害人登記資料者,不予錄用。


【應徵及面試】
※請備妥應附文件後,以email來信應徵。
1.招募期程:應徵人數足夠後,將統一進行書面審查並擇期面談;錄取者通過職前訓練才正式開始工作。

2.職缺開放>募集應徵資料>書面審核>面談>職前訓練>正式上工,須配合本會及家防中心時間安排及通知,總期程至少2個月,歡迎願意等待者投遞履歷。

3.應徵信應附文件
(1) 履歷表:請註明目前是否在其他單位任職,或目前就學狀況(如有),並請務必確認現職單位「未禁止」從事兼職工作。
(2) 自傳:請和我們分享應徵動機,以及與本職務相關之經歷(如有)。
(3) 社工或心理相關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如有三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請一併附上;如無,應於到職時補件。
方若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