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家庭暴力被害人多元服務方案共識會議暨參訪交流北區報名至6/3(二)止、南區報名至7/4(五)止

簡介
隨著《家庭暴力防治法》不斷修正,以及家庭暴力被害人需求愈趨多元,相關服務逐步朝向轉型與整合方向發展。政策上,中央政府自107年起啟動「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至112年推動第二期計畫並補助16個縣市執行38項「整合型服務方案」,鼓勵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合作,推動中長期庇護及整合性服務。然而,隨著整合服務方案辦理縣市增加,以及服務方案較過往更為多元,現階段各縣市執行情況落差顯著,部分服務使用率亦有待提升。為此,衛生福利部規劃113年度「家庭暴力被害人多元服務方案品質精進計畫」,透過辦理2場次「家庭暴力被害人多元服務方案共識會議暨參訪交流」,共同討論現行服務供給與被害人需求間之落差及因應策略,並凝聚社工人員對相關服務模式的共識,以及促進各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間交流觀摩,以精進和強化家庭暴力被害人服務品質。
詳細說明

☆請詳閱簡章後再進行報名☆

※※※「本活動住宿安排注意事項,請詳閱簡章附件二」※※※

壹、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貳、實施對象

每場次以 60人為原則,請貴府(中心)依下列原則薦派人員參訓:

一、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成人家庭暴力防治之組(科)長或社工督導,其中直轄市政府至少 2人,其餘縣(市)政府至少 1人。

二、 接受本部補助辦理中長期庇護服務方案及以家庭為中心整合性服務方案之民間團體社工督導(員),每單位至少 1-2人。

三、 發展中或尚未布建資源之縣市政府,可視需要邀請轄內承接家庭暴力被害人服務之民間團體共同參與,每縣市至多 2人。

參、辦理時間、地點

家庭暴力被害人多元服務方案共識會議暨參訪交流規劃為2天活動(詳細活動流程參見本簡章附件一),辦理時間及地點如下表

場次

辦理日期

地點

交通資訊

北區

114/6/18(三)、114/6/19(四)

台北凱達大飯店宴會廳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67號3樓)

捷運龍山寺站/台鐵萬華站

https://shorturl.at/ndhqN

南區

114/7/29(二)、114/7/30(三)

高雄翰品酒店春耕廳

(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43號6樓)

捷運鹽埕埔站

https://shorturl.at/2HpKc

 

肆、報名資訊與流程

一、分區報名原則

以下表所列分區縣市為各區報名原則,請依工作地點所在縣市進行報名。如有特殊情況,請先來信聯繫承辦單位人員。

區域

縣市別

北區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花蓮縣、連江縣、金門縣、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

南區

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二、報名注意事項

(一)為增進課程助益及成效,將於錄取通知信中同時寄發前測及與會期待調查,請報名者協助依填寫期限完成前測,並提供欲討論之實務問題或案例,以作為課程安排參考;會後將寄發滿意度回饋問卷及後測供與會者填寫,敬請協助配合。

(二)為確保各單位均有參與機會,將優先錄取每一單位至多2名與會者,餘額視情況釋出予每一單位第三名以上之報名者,敬請報名單位協助協調優先參與人員;倘報名人數超過名額,則由衛生福利部進行名額分配及篩選 。

(三)若因故需取消報名,請務必最晚於開課前一週來電或來信告知承辦人陳盈如社工師(02-23711714*14、yingju@tasw.org.tw),以利候補名單遞補。

 

三、報名流程說明

 

伍、與會注意事項

一、本共識會議之住宿安排相關說明請詳閱本簡章附件二。與會者如有住宿需求,請依個人偏好選擇訂房方式辦理。

二、與會者須完整參加2天會議,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自評前後測,始為完訓;遲到/早退/缺席任一課程超過30分鐘將不予完訓;參訓名冊及出席紀錄將送交衛生福利部備查,不另發電子或紙本研習證明。

三、本共識會議將協助與會者申請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保護性社工訓練時數。

四、報名參加本次共識會議,即代表您了解並同意:辦理單位於會議期間將不定時進行攝影、錄影等活動紀錄,並授權辦理單位使用包含本人肖像之影像資料,作為本案成果報告及活動報導等用途。

五、敬請攜帶保溫杯、環保餐具;住宿請自備個人衛生用品,飯店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盥洗備品。

 

 

附件檔案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人數限制 需要費用 時數
114/6/18(三)、114/6/19(四)台北凱達大飯店宴會廳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67號3樓)
80名
免費0
114/7/29(二)、114/7/30(三)高雄翰品酒店春耕廳 (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43號6樓)
70名
免費0

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肖像權同意提醒頁面內容(需勾選同意方可進入報名表填寫)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以下簡稱「本會」) 感謝您對於本會辦理活動之支持及參與,基於重視您的隱私權且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本會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告知以下事項:

1. 本會將透過您填寫之線上報名表,或您經由電子傳輸、網站登錄等其他任何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方式,蒐集您的報名資訊。所蒐集個人資料類別依活動規定而異,可能包含:個人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電子郵件、學歷(就讀學校)、就讀時間、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職稱及社會工作年資…等。

2. 蒐集目的:本會僅將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作以下用途使用
(1) 報名課程學員資料庫建立與相關行政事務聯繫之用途。
(2) 委託他人處理課程相關事務 (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處理、保存、分析、統計) 。
(3) 提供符合本會章程或設立登記目的之相關諮詢服務。
(4) 其他公務機關對於本會之監督管理。
(5) 符合本會章程或設立登記目的之相關研究、分析、統計。
(6) 與社會工作相關議題倡導與活動課程之訊息宣傳

3.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或個別契約規定所需之保存期限。
(2)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本會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
(3) 對象:本會、受本會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或個人、對上開機構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其他政府機構,或其他與本會有業務往來而有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個人相關資料之必要者。
(4) 方式: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4.對於您交付予本會之個人資料,您得以通知本會以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 請求補充或更正,唯依法您應提出適當之釋明。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為依法本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註: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會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亦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5.您同意參加本會於課程或活動中所進行之拍攝、攝影等肖像權歸屬於本會,本會得於不侵犯個人權利及非營利範圍內,作為活動紀錄(如成果報告)及活動報導(如官網、粉絲專頁及會訊)使用。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人數限制 需要費用 時數
114/6/18(三)、114/6/19(四)台北凱達大飯店宴會廳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67號3樓)是已額滿免費0
114/7/29(二)、114/7/30(三)高雄翰品酒店春耕廳 (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43號6樓)是:70名免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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