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單位
補助單位: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
主辦單位: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貳、參加對象
工作年資3年以內之新手社工,或轉換工作場域之社會工作者,每場次15人。
參、課程內容
分為台北場及台中場辦理,每場各辦理2天12個小時工作坊。由講師授課、經驗分享、示範與學員實際技巧演練,以及相互交流討論等方式進行。
區域 |
日期 |
時間 |
主題 |
講師 |
地點 |
台北 |
9/23 (五) |
09:00-16:00 |
直接服務技巧 |
蔡欣達 新北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性保組組長 |
臺灣文創訓練中心台北長安館 C201教室 (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7號2樓) |
9/24 (六) |
09:00-12:00 |
助人者自我探索與服務困境 |
王文惠 臺北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少年輔導委員會督導 |
||
13:00-16:00 |
壓力調適與自我照顧 |
鄧佳旻 社團法人中華樂沐社會福利協會社工督導 |
|||
台中 |
9/30 (五) |
09:00-16:00 |
直接服務技巧 |
陳道新 臺南市心理衛生中心 約聘社工督導 |
臺灣文創訓練中心台中新創館 05+06教室 (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2段2號3樓之3) |
10/1 (六) |
09:00-12:00 |
助人者自我探索與服務困境 |
蔡穎萱 嘉義縣社會局兒少福利及保護科高級社工師及兼任督導 |
||
13:00-16:00 |
壓力調適與自我照顧 |
陳加修 南投縣社會及勞動處婦女福利及保護科督導 |
肆、報名方式及流程
*注意事項*
一、研習證明:本系列工作坊結束後於兩週內申請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寄發研習證明(將以E-mail方式寄發電子檔,需紙本者屆時可自行列印該檔案)。
二、災害停課: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然災害、疫情升級等),上課與否依開課地點之縣市政府宣布是否停止上班,疫情將依照指揮中心公告為辦理原則,若未公告則請注意查收E-mail通知。若遇停課,上課時間將另行協調通知。
三、如需其他協助,請於報名截止前來電或來信告知。
四、新冠肺炎因應事項及相關措施
(一)開訓前
1. 本課程若因疫情變化有所調整,將以E-mail通知完成報名之學員。
2. 學員若14天內曾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入境後須居家檢疫地區旅遊者,或有發燒、嚴重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者,請勿到訓,並請通知承辦人員取消報名。
(二)開訓期間
1. 受訓期間請配合測量/紀錄體溫與相關健康管理資訊、手部消毒後再進入教室,若出現發燒、明顯呼吸道症狀將勸導與協助退訓,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請各位學員配合。
2. 課程期間請學員配戴口罩(也請學員自備口罩)。
3. 如有報名/取消報名/課程等問題,請洽承辦人員陳盈吟社工,連絡電話:02-23711714#15,E-mail:yingyin1223@tasw.org.tw。
活動時間 | 活動地點 | 人數限制 | 需要費用 | 時數 |
台北場:09/23(五)-09/24(六),09:00-16:00 | 臺灣文創訓練中心台北長安館 C201教室 | 是 25名 | 會員:0 非會員:800 | 12 |
台中場:09/30(五)-10/01(六),09:00-16:00 | 臺灣文創訓練中心台中新創館 05+06教室 | 是 25名 | 會員:0 非會員:800 | 12 |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以下簡稱「本會」) 感謝您對於本會辦理活動之支持及參與,基於重視您的隱私權且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本會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告知以下事項:
1. 本會將透過您填寫之線上報名表,或您經由電子傳輸、網站登錄等其他任何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方式,蒐集您的報名資訊。所蒐集個人資料類別依活動規定而異,可能包含:個人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電子郵件、學歷(就讀學校)、就讀時間、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職稱及社會工作年資…等。
2. 蒐集目的:本會僅將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作以下用途使用
(1) 報名課程學員資料庫建立與相關行政事務聯繫之用途。
(2) 委託他人處理課程相關事務 (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處理、保存、分析、統計) 。
(3) 提供符合本會章程或設立登記目的之相關諮詢服務。
(4) 其他公務機關對於本會之監督管理。
(5) 符合本會章程或設立登記目的之相關研究、分析、統計。
(6) 與社會工作相關議題倡導與活動課程之訊息宣傳
3.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或個別契約規定所需之保存期限。
(2)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本會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
(3) 對象:本會、受本會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或個人、對上開機構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其他政府機構,或其他與本會有業務往來而有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個人相關資料之必要者。
(4) 方式: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4.對於您交付予本會之個人資料,您得以通知本會以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 請求補充或更正,唯依法您應提出適當之釋明。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為依法本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註: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會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亦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活動時間 | 活動地點 | 人數限制 | 需要費用 | 時數 |
台北場:09/23(五)-09/24(六),09:00-16:00 | 臺灣文創訓練中心台北長安館 C201教室 | 是已額滿 | 非會員:800 | 12 |
台中場:09/30(五)-10/01(六),09:00-16:00 | 臺灣文創訓練中心台中新創館 05+06教室 | 是已額滿 | 非會員:800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