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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熱烈討論社工人力不足因應配套措施 099/04/29 訊息來源:考試院 (按我看原文出處) 針對日前曹姓婦人攜女燒炭自殺之社會事件所披露社工人力不足問題,今日引發考試院院會熱烈討論。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考選部基於政府施政一體,於案件披露後,於本月23、26日兩度與內政部聯繫,就社工人力不足之問題,考試院可予協助事宜,進行意見交流。 據了解,目前政府體制內正式編制及約聘社會工作人員僅1,688人,每位社工員的服務量平均為4,074人,負擔重且工作風險高,因此內政部將研修「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4年計畫草案」,在與地方政府取得共識後,預定今年6月函報行政院核定實施,預計4年內增加千名社工人員。考選部特在今天向考試院院會提出業務報告,除增列99年公職社工師需用名額外,並適時舉辦社工人員特考,儘速補足社工人員質與量的需求。 今日與會考試委員紛對社工人員實際面臨困境,諸如:編制不足,多以約聘雇進用、缺乏良好支援系統、工作時經常遭遇暴力危機、個案配量過高無法充分照應、津貼低、離職率高等,就考試院立場,從考選時機、正式與約聘雇人員比例、訓練村里幹事相關社工專長、設置家事調查官疏解家暴案件對於社工人員需求、強化社工理論與實務、及未來招考社工人員應精細分科,更與司法部門研究合作配置社工人員之可行性等提供諸多建議。 關院長於此案結論時,發表三點意見,首先肯定考選部積極因應社工人力不足問題,顯示考試院對於社會的關懷與重視,他認為政府必須照顧弱勢,拿出解決辦法,這是政府的責任。考試院主管文官法制,並揭示「關懷」為文官核心價值,因此考試院的施政作為必須以實際行動表現對人民關懷,展現為民服務的基本態度。其次,觀看國外社工師照顧弱勢、解決問題及鍥而不捨排除萬難精神,令人印象深刻,故我國在解決社工人力問題時,除輔以完備法制以解決人員質與量的問題,對於社工人員執行業務、伸張社會正義,更應予鼓勵。第三,就本院職掌而言,社工師考試之精細分科、強化社工所需理論、學識、特殊技能及相關培訓,都應予以重視。
專協2010年會有關於社工人力之專題,敬請前往 認識專協/專協成果/2010因應風險社會 作為參考!
社工人力 相關數據 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長期以來便注意到台灣基層社工人力不足的現象,導致社工員經常面臨高個案量、高工時及高壓力的困境,直接影響社會福利服務提供之品質。然而,目前臺灣對於整體社工人員勞動條件的相關研究卻不多,以致於社工體制的問題,如人力不足、勞動環境不佳、人身安全缺乏保障等均鮮少被政府重視。本會近年積極投入社工人力之研究,未來預計將焦點擴及社工勞動條件之調查,希望藉此累積更多有關社工人力發展之實證資料,做為社工勞動權益倡導、各社福單位提昇社工勞動環境之參考依據。以下摘要相關研究數據及98年度內政部社福考核「社會工作組」報告資料供各界參考,若有疑問,歡迎電洽:02-2371-1714或email:tasw@tasw.org.tw 詳見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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